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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作物药害知识知多少

更新时间:2018-07-24 10:04:25点击次数:1600次字号:T|T

      农药药害是指因使用农药不当,使农作物表现出各种病态包括作物体内生理变化异常、生长停滞、植株变态、斑点、黄化、枯萎、畸形、不孕、脱落、死亡等一系列症状。药害在农业生产中的表现分为急性药害、慢性药害和残留药害。(1)急性药害发展快,表现明显的是组织破坏,如焦枯叶斑、落叶和幼嫩组织枯死等症状;(2)慢性药害一般是干扰作物的生理活动,使植物生长逐渐表现矮化、畸形、结实差、萎黄等,致使农作物产量和品质降低,经济损失较大;(3)残留药害是由残留在土壤中的农药或其分解产物引起,主要影响下茬作物的生长。



农作物药害主要症状分类与识别

1)斑点斑点药害主要发生在叶片上,有时也在茎秆或果实表皮上。常见的有褐斑、黄斑、枯斑和网斑等。药斑在植株上没有规律性,发生有轻有重。如水稻秧田初期喷洒丁草胺不当,稻叶会发生不规则褐斑。

2)黄化:黄化可发生在植株茎叶部位,以叶片黄化发生较多。引起黄化的主要原因是农药阻碍了叶绿素正常的光合作用。轻度发生表现为叶片发黄,重度发生表现为全株发黄。叶片黄化有心叶发黄和基叶发黄之分。药害引起的黄化常常是由黄叶变成枯叶。如西玛津在小麦上使用产生药害时,可从叶尖边缘开始发黄,然后扩展至全叶,造成叶片或全株发黄枯死。

3)畸形:由药害引起的畸形可发生于作物茎叶和根部,常见的有卷叶、丛生、肿根、畸形穗、畸形果等。药害畸形发生普遍,植株上表现局部症状。如24-滴在番茄上使用发生药害时,会产生空心果和畸形果。

4)枯萎型枯萎型药害往往整株表现症状,极大多数是由除草剂使用不当所引起。药害引起的枯萎没有发病中心,且大多发生过程较迟缓,先黄化,后死苗,根茎输导组织无褐变。如水稻苗期如发生草甘磷药害,可引起植株枯黄死苗。

5)生长停滞型:这类药害是抑制了作物的正常生长,使植株生长缓慢。如油菜使用绿麦隆不当,表现生长迟缓、分枝减少、对产量有一定影响。

6)不孕型:这类药害是在作物生殖生长期用药不当而引起。

7)脱落型:这类药害大多表现在果树及部分双子叶植物上,有落叶、落花、落果等症状。药害引起的落叶、落花、落果常伴有其它药害症状,如产生黄化、枯焦后再落叶。如桃树受铜制剂药害,会引起落叶。

8)劣果型:劣果型药害主要表现在植物的果实上,使果实体积变小,果表面异常,品质变劣,影响食用价值。如西瓜受乙烯利药害,瓜瓤暗红色,有异味。

农作物发生药害的主要原因

1从药害来源上看 无机农药易产生药害,有机合成农药药害小; 同类药剂中,水溶性越大,发生药害的可能性越大;③ 悬浮性差的农药,易产生药害;④ 劣质农药、失效农药、质量不合格农药等易产生药害;⑤ 药剂颗粒大、搅拌不均匀易产生药害。生产过程中被污染或掺杂有其它农药成分的农药,易产生药害;农药助剂选择不当或现混现用不当,易产生药害。

2从靶标上看:不同的植物对不同的药剂所表现的敏感性和耐药性差异极大,同一作物的不同品种或不同生育时期对农药的反应也有差异。一般来说苗期、开花期、嫩叶、幼果抗力低,休眠期耐药力强,这就要求不同生育期用药、用药浓度就要有相应减少或增加。植物的形态结构与抗药性也存在关系,所以在从防治靶标上看,充分考虑多种因素,是减少药害的重要手段。

3从环境影响上看: 高温、阳光充足易产生药害。高温时,农药化学性增强,植物代谢作用也很旺盛,此时药效高,但也极易发生药害;低温、雨天和湿度大的情况下也容易产生药害,湿度过大,容易黏附粉剂农药,使粉剂农药撒播不匀而造成药害;农药喷洒过程中的挥发和飘移也易引起药害,如:2,4-滴丁酯就容易产生漂移药害。

4)从使用方法上看:使用不适宜的农药品种、使用药剂的剂量或浓度过大,农药混用不匀或药械清洗不彻底等都易导致药害。在作物生育阶段、敏感期使用禁止使用的农药也极易发生药害。

有关管理规定

   《农药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发生农药使用事故,农药使用者、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经营者和其他有关人员应当及时报告当地农业主管部门。接到报告的农业主管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通知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造成农药中毒事故的,由农业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依照职责权限组织调查处理,卫生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对受到伤害的人员组织医疗救治;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由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依法组织调查处理;造成储粮药剂使用事故和农作物药害事故的,分别由粮食、农业等部门组织技术鉴定和调查处理。

   《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劣质农药:(一)不符合农药产品质量标准;(二)混有导致药害等有害成分。超过农药质量保证期的农药,按照劣质农药处理。

《农药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监测内容包括农药对农业、林业、人畜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等的影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开展评价:(一)发生多起农作物药害事故的;(二)靶标生物抗性大幅升高的;(三)农产品农药残留多次超标的;(四)出现多起对蜜蜂、鸟、鱼、蚕、虾、蟹等非靶标生物、天敌生物危害事件的;(五)对地下水、地表水和土壤等产生不利影响的;(六)对农药使用者或者接触人群、畜禽等产生健康危害的。省级农业部门应当及时将监测、评价结果报告农业部。

   《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对农作物容易产生药害,或者对病虫容易产生抗性的,应当标明主要原因和预防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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